第346章 血月下的花旗(上)
肯尼大草原,合法狩猎区。
角马,野牛,狮子,狼,松鼠,等等野兽们,密密麻麻地聚在草原边缘。
它们静默着,站立着。
这些动物之中,都有互相的天敌,但是它们摒弃了本能的兽性,互不打扰。
藏在灌木丛中的来自七角大楼的动物研究专家们,惊愕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。
一般来说,这种景象只会在一个场景内出现。
大草原最干旱的旱季时,动物们会去水源处饮水,只有在那水源处,陆地上的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会相聚一起而相安无事。
这是动物世界的取水停战法则。
可是,现在明显不是旱季,这里更不是水源地。
这些动物,为什么会做到这种程度?
这时,一位动物专家不可置信地看着天空:
“这是,这是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其余动物专家连忙看去,纷纷露出震惊之色。
天空中,竟然同时出现两轮月亮!
一轮皎洁,一轮鲜红!
这,这怎么可能?!
违背常理,不可思议!
“我的神啊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动物专家们将手中的录像设备,对准了天空。
突然,不远处的角马发出一声嘶吼!
角马身上沐浴红光,当红光褪去时,暗褐色的皮毛变得雪白。
模样,就像是传说中的独角兽。
动物专家们连忙又将摄像机对向那白色角马,却拍下令人无比震惊的一幕!
那雪白的角马头上的独角,竟然甩出风刃!
风刃将不远处的一棵小树懒腰斩断!
越来越多的动物身上发生异变。
有兔子能凌空飞跃,有狮子能喷吐大水,有野牛能口吐烈焰!
“这,这还是肯尼草原么?!”
有动物专家忍不住说出这句话。
这肯尼草原,已经是电影中神奇的纳尼亚世界!
。。。。。。。
这种异变并不是单单发生在肯尼草原。
伊诺顿州某小城,两伙地下世界的混混们,正相约在街头混战。
一伙混混已经进入败势,他们疯狂地逃窜着。
突然,溃逃方中一位混混,身上冒出红光,他停顿在原地。
敌人要追上来了,混混猛地暴起,朝身后打出全力一拳。
一拳下去,距离他最近的那个敌人,直接倒飞数米,口吐鲜血。
那位混混获得了超凡之力。
他惊喜地感受着体内磅礴的力量。
“我,我成超人了?”
那混混在那一瞬间,有一种天命主角的爽感。
混混重新杀回人群。
这一刻,如虎入羊群,一招一式便是一位敌人的重伤或者死亡。
对于普通人来说,一阶的超凡者已经是无敌的了。
当然,这是对于大部分普通人而言。
像杨笑那种以一己之力击败近百位清洁者的变态怪物,还是如稀世和氏一般稀少。
混混一边打着,心中一边兴奋。
以后他不再是社会底层的小混混了,以后可以在帮派中当头目,以后可以睡酒吧里最辣的娘们!
不对,我都成天命主角了,为什么还要在帮派中当小头目呢?
我为什么不能当帮派的老大呢。。。。。。。
想着这事儿,混混出手的力度越来越大。
他已经不认为自己和普通人类是同类了,他认为自己是食物链更高级别的存在。
。。。。。。
肯尼草原的边陲小镇。
血月出现后的六个小时,这里乱了。
强大的超凡之力,激发了那些被压抑太久的黑暗。
这座肮脏小镇里的居民,大多是被贫穷和弱小困住的囚徒。
血月带来的力量,将无形的监狱大门打开,释放了人们心中的欲望。
这天晚上,太多人发现了自己的异常。
他们在恐惧和惊喜之后,开始了自己的胡作非为。
有丈夫杀死了唠唠叨叨妻子。
有不忠的妻子杀死了老实的丈夫。
有孩子杀死了酗酒的父亲。
有原本懦弱的父亲,杀死了名义上是自己的,却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。
街头上,那些流浪汉,混混,开始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报复。
他们在街头肆意纵火,欺负走夜路的女人,寻找曾欺负自己的仇家。
这座小镇上,也有一些获得超凡之力的人龟缩在家,暗中观察。
不过,只要有一小半的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,那对这小镇而言就是一场灾难。
伊诺顿州是治安最差的地方,这座距离繁华市区很远的镇子,并不是远离世俗的桃源,而是因为犯了穷罪的牢狱。
其实,人如果能管住手,管住心,就算不能大富大贵,也不会过得很差。
这座小镇的人,明显大多数是管不住自己那伙的。
金走在街头上,看着这乱局,望着天空那轮血月。
反常人见识过血月的力量,会有敬畏,崇拜。
但是,金的眼里只有阴霾。
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么?
金见过吸血鬼后,对神的存在有了一些相信。
那这血月也是神的恶作剧么?
金的嘴角缓缓勾勒出一抹微笑。
如果真的有神,那也是极好的。
这个世界,除了神,有谁有资格做自己的对手呢?
这时,一位穿着白色长袍的女人抱着箱子,跌跌撞撞地从前方跑来。
女人身后,是三个身上有大面积纹身的混混。
金侧身躲开女人,女人摔在了地上。
混混叫嚣着:
“骚娘们,把箱子给我!”
女人大口大口喘着气,惊恐地喊道:
“这是教会的善款,不能给你们!”
这女人是某个教会的修女。
混混看着女人曼妙的身姿,眼中出现淫靡之色:
“钱我要,你我也要了。”
女人怕极了,她哆哆嗦嗦地说着:
“魔鬼,你们都是魔鬼。”
她不理解,为什么这些人能操纵火焰。
她不理解,为什么这些人敢杀死小镇治安官。
女人跪在地上,双手合十,默念着:
“伟大的主啊,请救救你迷途中的羔羊吧。。。。。。”
金小声念叨着:
“狂妄的神,愚蠢的信徒。”
那三名混混走到金身边,警惕打量了金一阵:
“你要管闲事么?”
金身上有一股威严的气质,三名混混不敢轻举妄动。
金不说话,退后了两步,是一位看客。
他讨厌神,讨厌神教徒。
信奉神的人,在金眼中是有罪的。
这女人和小彼得不一样。
小彼得是被害者,而女人是神的帮凶。
三位混混不再管金,朝着女人伸出魔爪。
这时候,街头另外一处传来声音。
“第五诫:不可强暴女人,男人,孩子。”
几名混混看向声音来源。
是七八名穿着奇装异服,脸上戴着骷髅面具的人。
这些人有男有女,为首的是一位身材火辣的女人。
这女人名叫莎莎,是镇上银行的小职员,也是七诫会的狂热信徒。
(本章完)